近年来,无论累计装机、新增装机或是发电量,分布式与集中式并举和等量齐观的态势都很明显,分布式光伏发电已经成为能源转型的重要力量。然而,随着分布式光伏发电爆发式增长,接网消纳成为制约发展的主要矛盾,迫切需要调整管理思路,源网荷储协同发力,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又好又快发展。
2025年1月23日,国家能源局出台《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》,这是对2013年印发的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》进行的重要修订,标志着我国分布式光伏行业迈入了新的发展阶段。时隔10余年,《管理办法》形成了张弛有度的支持性、规范性管理体系。本文将对《管理办法》的政策要点进行总结,并深入解读其对分布式光伏行业的影响。

分布式光伏发电特指在用户场地附近建设,运行方式以用户侧自发自用、多余电量上网,且在配电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。分布式光伏发电遵循因地制宜、清洁高效、分散布局、就近利用的原则,充分利用当地太阳能资源,替代和减少化石能源消费。
01 明确分类
分成自然人户用、非自然人户用、一般工商业和大型工商业四类。
自然人户用指自然人利用自有住宅、庭院投资,与公共电网连接点电压等级不超380伏的光伏;
非自然人户用是非自然人利用居民住宅、庭院投资,连接点电压等级不超10千伏(20千伏)、总装机容量不超6兆瓦的光伏;
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是利用公共机构、工商业厂房等建设,连接点电压等级不超10千伏(20千伏)、总装机容量原则上不超6兆瓦的光伏;
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是利用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建设,接入用户侧电网或专线供电,连接点电压等级35千伏时,总装机容量原则上不超20兆瓦,110千伏(66千伏)时,不超50兆瓦 。
02 上网模式
包括全额上网、全部自发自用、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三种。
自然人户用、非自然人户用三种模式都能选;
一般工商业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,后者的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比例,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定;
大型工商业原则上选全部自发自用模式,在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,可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参与现货市场 。
03 行业管理
国家统筹,省级指导,县级落实,开发需尊重所有人意愿,不得影响营商环境。
04 备案管理
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管理,按“谁投资、谁备案”原则。
自然人户用可由电网企业集中代理备案,也能自行备案;
非自然人户用、一般工商业、大型工商业由投资主体备案,非自然人投资项目不能以自然人名义备案 。
05 建设管理
项目取得电网企业并网意见后方可开工建设,严格执行设备、建设工程、安全生产等相关管理规定和标准规范,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,并做好验收工作。
06 电网接入
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方面,《管理办法》要求电网企业应配合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开展评估,建立配电网可开放容量按季度发布和预警机制,引导分布式光伏发电科学合理布局。对电网提出要求的同时,也对新建项目提出应当满足“可观、可测、可调、可控”要求,以提升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电网承载力和调控能力。
07 运行管理
明确安全生产等方面要求,允许模式创新,允许项目通过微电网、源网荷储一体化、虚拟电厂聚合等形式参与调度,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与用户开展专线供电。省级可制定实施细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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