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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解读 | 十部门联合发文:"光伏+交通"开启万亿级市场新蓝海

2025/4/30 10:23:42 admin 阅读 23【次】

4月25日,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下称《意见》),明确提出到2027年基本形成融合发展机制,交通行业电能占终端用能比例达10% ,交通基础设施沿线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不低于500万千瓦;到2035年实现全面融合互动,建立清洁低碳用能体系的发展目标。这一政策为光伏产业带来了多重发展机遇,以下结合政策要点与行业机遇进行解读:

01政策核心目标与行业机遇
1. 交通场景光伏规模化推广
政策明确要求交通基础设施沿线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不低于500万千瓦,并提出“宜建尽建”原则,这一目标将直接推动光伏在高速公路、服务区、铁路、枢纽场站等交通场景的规模化应用。 


公路场景:支持在高速公路服务区、边坡、互通立交等区域建设光伏设施。例如新疆阿乌高速公路的光储系统年发电71万度,山东枣菏高速累计发电超500万度,年减排二氧化碳11.4万吨。
铁路与港口:鼓励对既有铁路站点进行光伏屋顶、光伏车棚改造,新建场站预留光伏安装条件。依托港区仓库、防波堤等资源开发光伏,推动港口作业车辆电动化与绿电供应。


城市交通枢纽:客运站、物流园区等枢纽的屋顶光伏开发,结合储能系统实现能源自给,降低运营成本。

碲化镉发电玻璃的适配性:交通场景对光伏组件的安全性、耐久性要求更高,相比传统晶硅组件,碲化镉组件弱光发电性能优异,更适合高速公路声屏障、服务区幕墙、车棚顶等场景,兼顾发电与建筑功能。且可定制化色彩与透光率,满足交通设施的美学与安全需求。例如,湖南高速的“光伏车棚”“阳光房”项目已实现技术落地。
2. 储能配套与多能互补  
政策提出“光储充”一体化要求,光伏作为分布式清洁能源,可为交通设施(如充电站、服务区)提供绿电补充,增强项目经济性与电网适配性。



3. 虚拟电厂与绿电交易
聚合交通场景的分布式光伏、储能和充电桩资源,参与电力市场交易,提升绿电收益。



02
市场拓展策略与政策红利
1. 聚焦高潜力区域与示范项目
优先布局年日照时数超1000小时的区域(如新疆、 河西走廊),结合地方“大基地”规划,争取配套消纳指标。
参与国家级示范工程,通过标杆项目积累交通场景经验,形成可复制的“光伏+交通”模式。
2. 多元化合作模式 
政企合作:通过多种模式参与交通光伏基建,降低投资风险。深圳龙华区对薄膜光伏项目给予0.2元/千瓦时补贴,累计支持200万元,可有效缩短投资回收期。   
跨界联盟:政策推动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应用,要求高速公路布局快充站、换电站。光伏企业可与与充电桩运营商、储能企业、物流公司共建生态链,部署“光伏+充电/换电”设施。提供“光伏+储能+充电”一站式服务。
3. 技术迭代与智能化运维  
研发抗震动、耐候性强的碲化镉组件,适应交通场景严苛环境。同时,搭建智能运维平台,与交通管理系统数据互通,实现发电效率与设施安全的双重监控。



《指导意见》开启了交通能源融合的万亿级市场窗口。中茂光伏以碲化镉光伏组件与BIPV技术为核心,紧抓政策红利,聚焦场景创新与模式突破,深度融入“交通+光伏”生态,抢占政策红利期的先发优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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